文化与宗教(七)——包容与宽容
七、包容与宽容
(一)文化传承中如何讲包容?
有人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也有人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就应当多包容,产生这种认知的原因是对真正的中华传统文化了解不够,是一种误读。
《道德经》曰: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道”存在于天下,就像千万条溪流(川谷)最终都会自然流向江海一样。江海并不主动召唤溪流,溪流却自发归附。
同理,“道”并不强制万物,但万物会自然遵循道的规律。
川谷与江海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同万物与道的关系。江海的源头是川谷,犹如万物的源头是道。
江海之所以为江海,是因为能包容众多川谷溪流,可更为重要的是没有川谷溪流又何来江海?江海包容川谷溪流,是因为川谷溪流对江海有生息之恩,就如同天道对我们有生息之恩。
可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外来文化对我们有生息之恩吗?非但无恩,反而还与天地之道相违。忽略了生养不息之源,而只是一味地讲包容,恰恰给藏污纳垢、同流合污找到市侩狡辩的依据。
因此,包容的前提要看是否合于天道。
天地之道,方称包容;人文之道,重在宽容。
《道德经》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之所以具有厚德载物之能,就是因为天地持守至公之道。
《庄子》曰:
常宽容於物,不削於人,可谓至极。
庄子认为,真正的“道”在于对外物保持宽容,顺应自然规律;同时对待他人不刻薄、不干涉,维护人际的和谐,最终达到与天地万物共生的至高境界。庄子的宽容,也是天道运转之自然法则,而非世俗所谓无原则的接纳。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万物生灭皆循其道。能够包容万物的只有天地,这与当今泛泛之论的“包容”二字大相径庭。因此,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包容多是宽容之意。
也就是说,国外那些妖魔鬼怪、魍魉魑魅可以在神州大地以外的地方存在,我们不去干涉牠们,我们可以宽容牠们,但是绝不包容牠们,牠们不能到神州大地上来影响我们、污染我们,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和立场。
道家以天道为尺,讲真伪之辨。
人要遵道而行,要合于天伦;不合天伦,不遵天道,不循天理,必造天戮,这就是天之戮民。
《庄子·缮性》曰:
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
倒置之民,就是那些虽具有人形却丧失了天地赋予的自然本性和精神的人,他们活着如同死去,甚至还不如死去。
天道废,人道生。
儒家以人道为度,讲华夷之辨。
人要遵礼仪守仁义,要合于人伦;不遵守礼仪者,不仁不义者,就是禽兽不如的小人。
子曰: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华夏之人,遵守华夏礼仪,是为君子;华夏之人,不遵守华夏礼仪,是为小人;蛮夷,无君无父,不懂礼仪,孟子称牠们为禽兽。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法家以时势为衡,讲贤愚之辨。
人要通权达变,循名责实,选贤任能;如果抱残守缺,守着陈敝旧制不能及时去敝出新,就是短视愚蠢的当涂之人。
韩非子说:
以智说愚必不听,文王说纣是也。
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法家认为,当一个人遇到问题时,不去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乞求于超自然力量,去求这个拜那个,这种人不仅是愚蠢的,而且还是邪恶的,是国家的大敌,对待这样的人就要严惩,甚至要统统消灭掉。
因此,韩非子在《饰邪》中说:
恃鬼神者慢于法。
儒家说无君无父、不仁不义的人是禽兽不如的小人,虽然是禽兽不如的小人,但好歹还算是个人,只是质量差了些而已。道家则直接说悖逆天伦者是伪人,根本就不是人。
一些没有真正理解道家思想的人认为道家很讲包容,其实道家不仅不讲包容,而且有时还冷酷无情,对于一些无道的事物更是无情地极力地鞭挞,对于那些不符合道的思想统统都要丢进垃圾桶里去。
所以,老子说,
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
做人要,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不要去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庄子则直接开怼:
井蛙不可语海,夏虫不可语冰,曲士不可以语于道。
如果有人从这里面读出来的是包容,而不是最深重的歧视和厌恶,那只能说明他的阅读能力或思维方式出问题了。
我们在面对外来文化冲击时要保持审慎的尊重,绝不允许动摇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性。更需要对文化传承中的“包容”概念进行正本清源,防止“包容性迷思”的盛行和“白左”思想的泛滥。
外来文化和外来宗教在渗透的过程中,往往都是先给中华传统文化扣上一个“文化包容”的大帽子,然后再给保持文化主体性扣上一个“封闭保守”的大帽子,以此来模糊中华传统文化的边界,再用普世价值的糖衣进行文化主体性消解,以便于牠们的传播渗透。
在现实世界中最包容的东西是垃圾桶,因为任何东西都可以随便往里扔。如果我们包容了各种外来宗教,包容了各种垃圾文化,甚至包容了LGBT等各种变态思想,那岂不是把自己搞成了一个文化的垃圾桶,那不是“有容乃大”而是“有容乃烂”了。
只有文化空虚的人,才会把自己变成一个文化垃圾桶。有文化的人,知道自己的祖宗文化、传统文化是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去学习、去传承什么文化,绝不会像文化垃圾桶那样,吸收了许多的垃圾还到处标榜自己有多么的包容。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文章前面已经说过,就是从根子上被人给挖断了,失去了基本的辨别能力。
稽诸史册,华夏文明五千多年绵延不绝,恰在于深谙“择善固执”之理。中华传统文化的包容,从来不是不辨是非、不加选择的兼收并蓄,也不是把所有外来文化都全盘接收,更不是“把我们变成牠们”,而是具有深刻的价值判断和主体文化自觉。
历史经验表明,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文化在传承过程中,一定要具备强大的基因稳定性、结构抗变性和代谢选择性。那些动不动喜欢标榜“包容”“西化”的文化虚无主义者,已经完全丧失了精神免疫力,必然会沦为文化殖民的病理载体。
当一个国家和民族把那些不合天伦、不合人伦、不合五常的乱七八糟的文化糟粕都包容了之后,就会出现《左传》中说的现象:
人弃常则妖兴。
这个世界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法国,法国可以说是无论从文化上还是血统上都做到了全方位的包容,去年的巴黎奥运会就是实证。
在巴黎奥运会开幕式上各种男大姐、女大哥、炼童、LGBT轮番上阵,直接把咱们央视直播的金牌解说员以及各个国家电视台的解说员都给整不会了,大家沉默的那叫一个震耳欲聋!
当我看到那胡子拉茬、胸毛一大把的变性大姐傲娇的走秀,还有那身材婀娜多姿的蓝精灵版的狮驼岭大王时,胃里一阵阵的翻江倒海。
当异性恋热吻+同性恋热吻+双性恋热吻+3P淫趴性暗示集体上演,央视有史以来尺度最大的一次直播在巴黎奥运会上诞生了。
不过,黑白黄仨人组到了关键时刻竟然还知道关上门,看来牠们的包容也是有底线的,起码知道在奥运会开幕式上直播这样的运动项目是不太合适的。
我们再来看看法国男足这几十年的变化,曾经的高卢雄鸡已彻底变成了高卢黑鸡。
再看看近年来法国新生儿中移民后代占比,足以说明血统和文化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
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血统和文化都被彻底污染和替代之后,这个国家和民族离彻底的消亡也就不远了。
大家还记得美国广播公司的深夜脱口秀节目——《吉米鸡毛秀》里的那几个美国儿童的言论吗?虽然说是童言无忌,但是着实令人深思警醒。
不同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完全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民族塑造了截然不同的文化。中华文明肇始于神州大地的大河沃土,在春耕秋收的循环往复中建立起独特的价值体系。《周礼·地官》: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以仓储制度为表征的农耕文明,本质上是以天道运行规律为根基的伦理型文明。不仅建构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更形成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实践智慧。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精辟的指出: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这种以农立国的治理哲学,既是对自然规律的顺应,更是对文明存续的深刻认知。而与之截然不同的游牧文明和渔猎文明,其生存地域往往处于资源相对匮乏的草原和海洋地带,牠们不务天时、不懂耕种、不善仓廪,严酷的生存压力催生出迥异的价值取向,季节性迁徙与资源争夺的生存模式,客观上强化了“强权即公理”的实践逻辑。这种文明形态虽然同样包含着适应环境的生存哲学,但其“逐水草而居”的流动性特质,与农耕文明“深耕易耨”的定居性特征形成了鲜明对比。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一针见血的指出:夷狄之道,饥则掠,寒则劫,如鹰隼之攫食,岂知仓廪之设?也正是对这种生存模式在自然环境下的客观认识。
农耕文明的本质是天道文明,信奉的是道法自然、尊道贵德,讲的天道酬勤、自强不息。游牧文明、渔猎文明的本质是强盗文化、海盗文化,信奉的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们讲的是“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我可以抢你的,但你不能抢我的。”所以,他们擅长撒谎、欺骗、偷窃。这话不是我说的,是霉国前国务卿蓬佩奥说。
在精神指引和道德约束层面,中华传统文化也与外来文化、外来宗教的那种简单粗暴的威慑方式存在巨大的差异。道家通过“天网恢恢,疏而不失”(《道德经》)揭示自然规律的公正性;儒家通过“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尚书·太甲》)、“多行不义必自毙”(《左传·隐公元年》)强调道德自律的重要性;法家从法治精神层面秉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韩非子·有度》)的平等原则,主张“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商君书·画策》)的法治逻辑;而《周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箴言,则构建了贯穿公私领域的承负伦理体系。这些思想精髓无不彰显着中华文化对人性的深刻洞察与道德自觉的充分尊重,与依靠外在威慑进行精神控制的外来宗教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
因此,王夫之尖锐的指出:天下之大防二:中国、夷狄也,君子、小人也。非本未有别,而先王强为之防也。夷狄之与华夏,所生异地,其地异,其气异矣;气异而习异,习异而所知所行蔑不异焉。乃于其中亦自有其贵贱焉,特地界分、天气殊,而不可乱;乱则人极毁,华夏之生民亦受其吞噬而憔悴。防之于早,所以定人极而保人之生,因乎天也。华夷之别,所生地域不同,民族习性不同,身体气质不同(蛮夷多狐臭),风俗文化不同,思想道德不同,处事方式不同,归根结底是本质不同。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华夏民族被阴阳五行之气所生养,得天地之最秀,而自成一类。夷狄则是“衣裳未正,五品未清,婚姻未别,丧祭未修,狉狉獉獉,人之异于禽兽无几也。”载天地之和气者,才能与天地互处其和;载天地之偏气者,自然不能与天地处其和。与天地处其和,则道生;与天地处其悖,则道亡而妖生。
对于华夏人来说,活着本身是件美好的事情,所以我们热爱现实生活,并通过自身努力为自己、为家人、为后代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蛮夷不能与天地处其和,牠们认为活着是悲苦的,是有罪的,对生命的感受是痛苦、是折磨、是恐惧,所以牠们今世及时行乐,又向往死后的彼岸世界,也就是天堂和西方极乐世界,他们认为死后去另外一个世界就好了。这种天壤之别的差异,也深刻地提醒着我们,文化主体的传承需要恪守其赖以存续的核心内涵。如今不婚不育的人不少,也都是受西方文化的侵蚀。无论是植物、动物还是禽兽,繁育后代是天道运行的客观规律,而违背天道,逆天而行,必遭天谴。讲到这里,您还觉得天道文明可以去包容强盗文化吗?可以去学习强盗文化吗?显然是不可以的。
周引犬戎,汉迁匈奴,晋雇五胡,梁起羯乱,隋纵虏臣,唐乱安史,宋联金蒙,明养建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华夏大地不断上演着跨越三千多年的文明保卫战。每当狼烟四起、胡笳动地,总有人站在历史长河边发出振聋发聩的警示。魏征在太极殿上力谏“胡人不可内迁”的余音未绝,韩愈《谏迎佛骨表》的墨迹尚新,这些清醒者如同文明长城上的烽燧,用智慧的火光照亮民族存续的暗夜,他们就是华夏文化的守门人。
贞观四年的那场朝堂论战,堪称华夷之辨的经典对决。公元630年,唐太宗李世民派遣大将李靖、李世勣等人灭了东突厥,活捉了颉利可汗。然后,李世民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如何处理东突厥问题。会上有三种意见:1、大部分官员说:“打散突厥的部落,迁入内地,教他们务农,汉化。”2、中书令温彦博说:“保全突厥的部落,迁到黄河以南(河套那一带),保留游牧的习俗,作为保护边疆的屏障。”3、魏征说:“从匈奴以来,这些胡人世代侵犯中国。无数百姓背上了血海深仇。本来应该是杀掉他们的首恶,派我们的军队去军垦同化。如果陛下因为他们投降了,不忍心这么做,也至少要把他们遣送到黄河以北。这些胡人势力弱的时候就归附,强的时候就叛乱,是人面兽心、不顾恩义。如果把他们迁到内地,成倍繁衍,数年之后必成心腹大患。”这时,大圣母温彦博却说:“天子不应该有狭隘的民族主义,那样会伤害四夷的感情。东突厥本来是该死的,让它生,它肯定会怀念恩德,永远不会背叛。”魏征说:“晋朝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大量胡人迁移到内地,江统劝告晋武帝(其实是晋惠帝,就是说‘何不食肉糜’的那位白痴)把他们赶到长城外,晋武帝不听。过了几年,就发生五胡乱华。前车之鉴,才过了不久啊!陛下!如果听从温彦博的意见,是养兽自遗患。”随后,温彦博又跟魏征叨叨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废话。最终,李世民拒绝了魏征的建议,采纳了温彦博的意见,保全突厥部落,全部迁到黄河以南水草丰美之地,并保留游牧习俗,而且还给突厥优厚的待遇,甚至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例如,把突厥部落完整地迁到内地后,给大量的财物、官职,朝堂上突厥五品以上官员就有一百多人,占了唐朝官员的一半。凉州都督李大亮实看不下去了,上奏说:“自古英明的君王,以信誉教化中国,以权威驾驭夷狄。所以《春秋》说:戎狄象豺狼,是贪得无厌的;诸夏各国是同胞之邦,不可轻易放弃。中国的百姓本来就生活不易,你却拿中国的税赋去供养凶残的敌人,还授予大官,他的人口越来越多,对中国不利呀!”可是,李世民根本听不进去。九年之后,李世民去九成宫,半路上突利可汗的弟弟阿史那结社率(被封为中郎将)突然发动叛乱,趁夜偷袭李世民的营帐。这时李世民才醒悟,后悔地对侍臣说:中国百姓,实天下之根本,四夷之人,乃同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求久安,未之有也。初不纳魏征言,遂觉劳费日甚,几失久安之道。(《贞观政要》记载)
盛唐乃乱之始也!李世民的后人李隆基并没有接受先人的教训,依旧重用胡将,终于爆发了安史之乱。不但没能实现“以夷制夷”的愿望,还出现了“汉儿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的景象。当唐朝的帝王们还沉醉在万国来朝的赞歌和开放包容的纸醉金迷之中时,安史铁骑已踏碎了盛唐的霓裳羽衣。繁华落尽,天子九逃,国都六陷,也是华夏历史上460余年胡强汉弱的悲怆前奏。当长安城头飘起曳落河骑兵的军旗,盛唐的开放包容终究败给了文明基因的“不可通约性”,这也深刻印证了王夫之“夷夏之异非强为之防,乃天地自然之界”的论断。唐朝之后是七十多年天下大乱的五代十国。然后就是笙歌鼎沸、浮华奢靡的赵宋,澶渊之盟成为了华夏历史上最耻辱的时刻。南宋收留了色目人蒲寿庚,并让他当了福建安抚使和泉州市舶司(泉州海关关长),可是后来他不但拒绝逃亡的南宋王室进泉州城避难,还带人屠杀了逃亡的南宋王室。再之后就是蒙元,神州彻底沉沦。直到明朝,华夏才逐渐恢复了元气。可是,后来却又收留了通古斯人……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只是替换了角色。而人类在历史中吸取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因此,当我们再面对外来文化侵蚀时,始终要坚定的站在华夷之辨的立场上,站在民族生存发展的高度上,站在大历史观的角度上,站在古今中外的大视野上,去认真的思考当前面临的种种问题。同样,我们也要认真思考一下,历史上为何会发生三武一宗灭佛?日本百济国王为何两度废佛、明治维新时期为何“废佛毁释”?韩国太宗、世宗时期为何会发生李朝排佛?为何西域历史上那么多的佛教国家都消亡了?世界上诸多的佛教国家泰国、缅甸、柬埔寨、不丹、斯里兰卡等,当前发展的又如何呢?
小结:包容不等于消融,开放不等于放开。文化自信不在虚言“包容”,而在守住文明基因的万里长城。
(二)佛教是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现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复习一下《什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镌刻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精神密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以道法自然的生命智慧叩问天地法则,以参赞化育的人文精神构筑文明根基,以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追寻生命真谛,是凝聚在以道儒法为核心的诸子百家中的璀璨思想,是蕴含在以经史子集为代表的无数华夏经典中的深邃智慧,是华夏历代先贤伟人和无数炎黄子孙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
中华传统文化,关键词是“传统”,“传”是传承,“统”是正统,即血统+道统,就是华夏血统和华夏文化二者缺一不可(在《什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文中有详细论述)。朱熹在《中庸章句》中说: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自是以来, 圣圣相承,若成汤、文、武之为君,皋陶、伊、傅、周、召之为臣, 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统之传。意思是说,大概从上古时代的圣君明主继承天命、创立皇极开始,道统的传承就开始了。……从尧、舜、禹以来,圣人就与圣人承接,比如成汤、周文王、周武王等作为君主,皋陶、伊尹、傅说、周公、召公的等作为人臣,都能用中庸之道承接道统的流传。也就是说,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从伏羲、女娲开始,经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成汤、文王、武王、周公、老子、管子、商鞅、鬼谷子、孔子、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这样万世一系地传承下来,这种独一无二的传承方式与世界上其他民族是完全不同的,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方式和发展脉络。
佛教,发源于古印度地区,具体来说是古印度北部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南部提罗拉科特附近),是古印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始人释迦牟尼原名乔达摩·悉达多,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太子,属刹帝利种姓。很显然,佛教是属于尼泊尔或印度的传统文化,而非中华传统文化。
也有网友认为,佛教经过漫长的中国化道路已经融入到中华传统文化之中了。但是,随着其他外来宗教中国化的不断推进,其他外来宗教也都效仿佛教搞个以道释经、以儒释经,抄一抄老庄和孔孟,等几十年、几百年之后,有人说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也都是中华传统文化,可以吗?显然是不可以的。多年前,笔者曾经跟一位主管宗教的市领导有过一次深入交谈。当谈到佛教中国化的问题时,他说:“佛教中国化搞得不错。”我说:“这个问题要从大历史观的角度去看,佛教进入中国两千多年来,您觉得是佛教的中国化搞得好,还是中国的佛教化搞得好?”这位领导沉思良久后说:“你思考的确实很深刻,我们现在有时离开佛教都不会说话了,如因果、慈悲、欢喜、轮回、贪嗔痴、大千世界、临时抱佛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所以,我们看问题不能只看事物表面,必须得看深、看透、看开、看远,还要有逆向思维。
中华传统文化与佛教的根本区别可概括为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的三重分野。《黄帝阴符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这是天人合一、天人同构的天道观。《达摩破相论》曰:唯观心一法,总摄诸法,最为省要。这是心性论。一个讲“明天理之根源,究万物之始终”;一个讲“举一心为宗,照万法如镜”。本质上就是天人同构的宇宙论与心性本体的认识论的区别。
中华传统文化认为道以炁(能量、粒子)为要素,经过物化,化生出来宇宙万有以及生命。基于这种宇宙本源观念,人的生命价值和终极追求就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在于通过格物致知参透天道规律,最终实现天人合德的生命境界,这种宇宙观衍生出积极的“赞天地之化育”的入世精神,主张在现世实践中完成生命与天道的同频共振,也就是观察天道、感悟天道、演绎天道,最终合于天道。佛教在认识宇宙本体、生命本源这个问题上的理论基石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其心性论认为万法皆由心识所现,将物质世界视为“缘起性空”的幻相,认为宇宙万法皆是空,本体是涅槃寂定,生命的存在是对于本性、本体的扰动,生命的产生基于无明,是一切苦的根源,所以要“逆十二缘起”,破除无明我执,将“本心”“觉性”依次从“色受想行识”诸相中脱离,最终安住于不生不灭的涅槃本体境界。合格的教徒首先要有“出离心”,甚至是要往离世、弃世导向的。基于这样的认识,佛教对于宇宙万象、人的生命现象都是持否定态度,并把这些存在视为“幻”“相”,认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种本体论预设了现象界与真实界的二元对立,故其价值取向必然导向出离尘世的解脱之道,形成“看破放下”的超越型生命观,其所建立的价值观也必然与生命和社会生活相矛盾。中华传统文化和佛教之间差异的关键就在于对存在本体的不同预设。前者以生生不息的炁化宇宙为真实,后者以涅槃寂静的心性本体为究竟;前者在天地大化中安顿生命价值,后者在超越维度中寻求终极归宿。这种本体论的根本分野,最终塑造了华夏文明务实进取与佛教出世解脱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气质和人生态度。
华夏民族一万多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延绵不绝的传承根基就在于道统和血统的赓续。华夏道统承载着独特的宇宙观、伦理观和生命哲学,这种历时性演进的文明基因是无法通过简单的经典互释完成移植和嫁接的。中华传统文化本质上是基于天道文明的生命智慧体系,其价值理念深深植根于礼乐教化、仁义智信、宗族伦理等社会实践形态之中,外来宗教纵然完成了经典本土化阐释,但是并不具备华夏道统和华夏血统,因此始终都不能称之为中华传统文化。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必然是优秀的文化,其本质是经过历史长河大浪淘沙后积淀形成的文明精华,既包含着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也必然扬弃那些具有历史局限性的、落后的、迷信的元素。在当代语境下,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所有外来宗教在传入过程中都要面临本土化调适的根本命题,其原始教义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内容,与中华传统伦理规范不相协调,与现代社会公序良俗难以兼容的差异成分。“文化不等同于宗教,宗教也不等同于文化”。本文前半部分也已系统论证了二者在概念属性、价值取向、社会功能层面的差异性特征和本质区别。综上所述,任何外来宗教体系都不属于中华传统文化,也就更谈不上是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这一基本判断既符合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政策导向,也适用于对佛教等外来宗教的客观认知。所以,佛教既不是中华传统文化,更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我们既要警惕外来文化霸权对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侵蚀,又要防范对传统文化的解构行为,尤其需要警惕有人打着“国学”的旗号,或者以“国学现代化”的名义,传播“国学是儒释道”“中华传统文化就是儒释道”这类错误思想,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这种非蠢即坏的言论背后的认知误区与价值误导。蠢,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中华传统文化;坏,是因为他们试图用宗教化叙事来降维中华传统文化,解构中华传统文化,加固中华传统文化宗教化、庸俗化认知,从而实现中华传统文化与封建迷信的捆绑。这种错误的思想言论不仅违背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基本原则,更在实践层面导致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陷入“宗教化陷阱”,消解中华传统文化“道器并重”“经世致用”的核心特质。同时,还可能涉嫌违法。《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第七十条规定: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其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跋
核心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左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象征文化和精神的凝聚力,是政治主权、文化主权;军事,代表武力和实际控制力,是国家主权的保障。信仰是祭祀的内在核心,祭祀是信仰的外在表达。中华文明五千年薪火相传,祭祀文化恰如基因密码般镌刻着民族的精神图谱。无论是从殷商甲骨灼裂的瞬间,还是到数字时代的虚拟祭台;无论是从远古的帝王祭祀,还是到现在的国家公祭;无论是家族祠堂,还是个人祭祖,都是通过祭祀这种周期性的仪式,创造属于中华民族集体记忆的“时间胶囊”,构建中华民族共同的信仰内核,塑造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基因,这也恰恰是中华文明历经沧桑而延绵不绝的文化密码。
《左传》: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神灵不会接受不属于自己族类的祭祀,百姓也不祭祀不属于本族类的神灵。《论语》: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不是你应该祭祀的祖先和神灵你却去祭祀,这是谄媚。《礼记·曲礼》: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祭祀的对象不属于自己应当祭祀的范围,或者是不符合礼制的祭祀称之为淫祀。淫祀不仅不会得到神灵的庇佑,还可能会招致灾难。《逸周书·命训》:极祸则民鬼,民鬼则淫祭,淫祭则罢家。当民众遭遇灾难,陷入恐慌和无助时,就会求助鬼神;当民众开始迷信鬼神时,就会淫祭;淫祭,会导致家庭衰败。《道德经》: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一个人如果能够树立正确的信仰和信念,并始终如一的坚守自己的道德和原则,就能够拥有坚定的意志和稳固的地位,其形成的影响力和取得的功绩不仅局限于自身,还会得到子孙后代的敬重与传承,这种传承会厚载德福、泽被后世、延绵不绝,这就是天道承负。
我们每一个华夏儿女都应当建立正确的信仰体系,不信邪、不妖妄、不淫祀,不失其母、不失其真、不忘其宗,崇拜天地、崇拜祖先、崇拜伟人和英雄,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人民,以大道为宗、天地为依、圣人为师、经文为学,参赞化育、燮理阴阳、天人合一,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精神内核的顶天立地的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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