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礼”观:怎样理解,《道德经》中对“礼”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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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思想文化的历史中,太上老子和孔子是两位极为重要的先哲,他们分别创立了道家和儒家这两大流派,对中华民族产生了数千年的深远影响。根据《史记》、《礼记》、《庄子》和《吕氏春秋》等经典文献的记载,孔子曾多次向老子请教礼仪。
然而,在普通人的看来,这两位大圣人在思想上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其中对“礼”的看法便是一个重要的表现。
众所周知,在春秋乱世中,礼崩乐坏,孔子期望重建社会秩序和安定人心,因此他积极主张恢复东周的礼乐制度。相对而言,老子对周朝的礼乐制度则有很多批评。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明确指出:“礼是忠诚与信任的表面,却是混乱的开端。”
王弼是魏晋时期著名的士人,他因对《道德经》的注释而广为人知。他曾说:“礼的根本在于内心的忠诚和诚信,如果这些不坚固,仅仅表面功夫是不足以持久的。因此,礼其实是表面忠信的掩饰,也是混乱的根源。”
即将礼仪视为外在的虚饰,是对生命存在的一种扭曲。当时信奉道家思想的名士们,倡导追求道家的逍遥自在,轻视孔孟的教诲,甚至对汤武之治表现出轻蔑,做出多种违反礼法的荒唐行为,认为“礼法岂是为我们所制定”,从而将儒家和道家推向对立的局面。
宋明时期的理学家因此对道家进行了批判,认为其对圣道的诽谤和对礼教的毁灭,应该被视为异端。从而,人们常常将老子和道家视为否定礼制和拒绝礼法的代表。
根据《道德经》的经文,可以看到其中提到“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战胜以丧礼处之”等内容,这表明老子并没有完全否定“礼”。实际上,作为社会中的个体,人们始终处于人际关系之中,为了维护正常的交往和互动,礼的重要性是不可或缺的。
老子作为伟大的哲学家,绝不可能不明白如此简单的道理,去轻易而粗糙地否定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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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学者指出,理解老子对“礼”的批评时,必须关注到他所生活的春秋晚期的社会历史背景。经过历史考察,可以发现当时已经涌现出许多对周礼的批评和反思的观点。
《左传》中记载:“子大叔拜见赵简子,简子询问关于礼仪和礼节的问题。子大叔回答说:那只是仪式,不是真正的礼。”
子大叔认为,礼并不仅仅是一些像揖让、周旋这样的外在形式动作,而是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涵盖了政治、经济、生活、文化和艺术等几乎所有社会层面的内容。
昭公五年,鲁国的国君拜访晋国,期间没有任何失礼之举。然而,晋国的大臣女叔齐却评论道:“鲁侯怎会懂得礼仪!”在女叔齐看来,进退和揖让只是形式,无法算作真正的礼节。
孔子曾说:“礼是维持国家、执行政令、保障民众不受损失的关键……”。他立志要恢复周礼,同时也感慨道:“礼啊礼,究竟离我们有多远?音乐啊音乐,钟鼓又能怎样?”他认为:“礼节与其奢华,不如简约;丧事与其轻率,不如悲痛。”
在如今这个时代,礼仪的种类繁多,已经变得极为复杂。然而,礼仪的内在精神却逐渐消失,变成了单纯的形式。甚至出现了“八佾舞于庭”的这种情况,让人无法容忍。原本属于周天子权威的“礼乐征伐”,如今也已经沦落到诸侯之间相互争夺。
正如《庄子》所批评的那样,“窃取钩子的人会被惩罚,而窃国的却能被封侯”。礼仪已经偏离了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功能,变成了政治势力之间斗争的遮掩工具。
面对这种情况,孔子和老子都希望人类能够回归其淳朴的本性。孔子希望通过恢复周礼来实现这一目标,而老子则认为人的天性本就清静和完善,不应再提倡礼法来修饰人性,而是应该让人们回归真实的自然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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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如果公开鼓励所谓的仁义道德,人们在看到表现出仁义和遵循礼法能够赢得声誉和利益时,就可能会造假,导致出现“提拔秀才却不识字,任用孝廉却与父亲分居。寒微之人清白如泥,优秀人才却怯懦如鸡”的情况。
在历史上,许多家庭为了获得朝廷的赏赐,主动或借机迫使丧偶的女性坚守节操,造成了无数的悲剧。这一切都是提倡所谓的礼法节义所带来的后果。这种提倡“道德礼教”的行为,扭曲并压制了人性。
清代儒学家戴震愤怒地称这种现象为“以理杀人”。而在近代新文化运动中,这种变异的“道德礼教”同样遭到了猛烈的批评。
在《道德经》里,老子提出了“先有道,再有德;先有德,再有仁;先有仁,再有义;先有义,再有礼”的思想。他将超越物质的“道”与人性本来的“德”(德是获得的意思,所谓道在人的身上称为德,这与后来的道教思想中提到的众生本具的“道性”相似)作为仁、义、礼的根本依据。
仁义、礼法等与形而上的道和德是相互关联的,它们服务于天道的生生不息,而不是反过来限制和压制一切存在的生化流动。这样,仁义和礼法才能得到源源不断的活力。
老子认为,应该秉持“上德无为而无以为”的理念。这里的“无为而无以为”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去做,而是强调通过对本源之德和人性本真的培养与保护,发挥道对人性的滋润作用。“与道相同的人,道会喜爱他;与德相同的人,德也会喜爱他。”
“无以为”是指在培养道德修养时,不应带有功利的目的,尤其不能用功利来评判道德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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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孟子的四端理论和阳明的良知思想,与老子和道家所追求的真诚、质朴和生动的道德仁义之间有着很好的契合。孟子认为,所有人天生都具备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以及辞让之心,这些都是人们本有的善良倾向,与个人的得失利益无关。
当人看到小孩快要掉进水井,心中自然会感到不安,想要冲上去营救。这种善良的心情并不是为了得到社会的赞誉,或者讨好小孩的家人,而是出于人内心深处的本能冲动。如果每个人都能拓展这种善念,就能够自然地成为有道德的人。
阳明的良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天生具备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在面对内心的思想和外界的事物时,个人的良知能够清楚地辨别每一个念头和行为的对错。只要遵循正确的方向,摒弃错误,就能够实现道德的修养。因此,钱穆先生认为儒学的发展在阳明时期,与道家思想有着相通之处。
简而言之,老子和道家对“礼”的批评并非单纯否定礼法和礼制,而是从更深层次关注到外在形式对人性的扭曲,以及外在礼仪与内在道德之间的不和谐。
正因如此,道家强调要从内心和人性出发,才能真正地产生道德,实现“民复慈孝”和“百姓皆曰我自然”的境界。
正如北京交通大学的周耿学者所提到的,老子认为,只有回归仁义礼的根本,才能从根本上促使人性回归,这反映了老子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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