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宗教(四)—文化与宗教的属性
四、文化与宗教的属性
通过前面三部分的论述可知,文化和宗教是两个比较复杂的概念,都有多重内涵,都极具外延性和伸缩性,中外差异也很大。
同时,我们又清楚的看到,无论是在华夏文化体系还是在西方文化体系中,文化和宗教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文化中包涵宗教,而宗教并不等同于文化。
(一)文化的属性。
1、民族性。
某一种文化一般都归属于某个特定的族群,具有明确的身份标识;某一族群在繁衍生息中形成某种特有的文化,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
如中华文化归属与中华民族,这也是文化的归属性。
2、传承性。
文化的传承体现在它跨越时空的连续性上,无论是语言文字、风俗习惯,还是价值观念、艺术形式,都是前人智慧与经验的累积,并通过代际传递得以延续。
文化在长期的历史传承过程中,会始终保持相对稳定的核心要素,如某些基本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等,并构成了文化的核心,保证了文化的连续性和认同感,这也是文化的稳定性。
3、实践性。
文化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创造了文化,文化又反过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文化塑造了一个族群的整体意识,反映了一个社会的集体认知,这也是文化的社会性。
4、创新性。
文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会不断吸收新的元素,进行创造与变革,以保持其生命力与活力。
旧的文化形态可能会在发展中逐渐消失或转化,新的文化现象又会不断涌现,这也是文化的动态性。
(二)宗教的属性。(本文所讲宗教皆指西方概念之宗教)
1、派生性。
宗教并不能自我决定,而是由社会生活决定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是第一性的,宗教是第二性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
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这绝不是又可以用其他概念,用‘自我意识’以及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来解释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因此,宗教是由具有支配性的外部力量决定的,而不是相反。
2、虚幻性。
这种虚幻性不是说宗教本身不存在,而主要是指宗教观念所反映的内容是不实在的,既不具有客观实在性,也不能真实反映客观存在。
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论述的那样:
在自然界和人之外不存在任何东西,我们的自己幻想所创造出来的那些最高存在物只是我们自己的本质的虚幻反映。
马克思主义是彻底的无神论,认为不论这种最高存在是否人格化,都只是人的本质的虚幻反映。
正如任继愈先生所言:
宗教的思想基础是盲目信仰,而不是理性、思辨。
3、工具性。
因为宗教具有派生性,也就具有了工具性特征,可能为各个阶级所用,从而既可能是统治的工具,也可能是反抗的武器。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这样描述资产阶级对宗教的利用:
(英国的资产阶级)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用精神手段去控制人民,影响群众的首要精神手段依然是宗教。
恩格斯还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深刻地指出:
16世纪的所谓宗教战争,首先是为着十分实际的物质的阶级利益而进行的。这些战争同后来英国和法国的国内冲突完全一样,都是阶级斗争。”“反封建的革命反对派活跃于整个中世纪。随着时代条件的不同,他们或者是以神秘主义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公开的异教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武装起义的形式出现。
恩格斯在《关于德国的札记》中这样阐述德国宗教改革的实质:
德国市民阶级完成了自己的革命,由于时代精神的缘故,这个革命是以宗教形式表现出来的,即表现为宗教改革。
恩格斯在《论原始基*都*教的历史》中分析了宗教起义:
这些起义(宗教起义)同中世纪的所有群众运动一样,总是穿着宗教的外衣,采取为复兴日益蜕化的原始基督教而斗争的形式;但是在宗教狂热的背后,每次都隐藏有实实在在的现世利益。
因此,不论是宗教战争、宗教改革,还是宗教起义,不过都是披上了“宗教”外衣,借用了宗教的形式。
4、超验性。
所谓超验性,就是说宗教实质源于日常经验世界,但其形式超然于日常经验世界,具有非经验性或非科学性,从而具有神圣性。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宗教采用的是“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
宗教从一开始就是超验性的意识,这种意识是从现实的力量中产生的。
从一定程度上讲,超验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神圣性,将宗教与其他上层建筑区分开,是超越了物质世界和自然规律的领域,超越了人类的感官和理性认知,虚幻了一个超越生死的终极实在或真理的存在。
这种超验性常常通过神秘经验来体现,这些经验被认为是与神圣或终极实在的直接接触。
5、排他性。
这种特性在许多宗教中都有体现,尤其是在一神教中更为明显。一神教认为自身是唯一真实或正确的信仰体系,排斥其他宗教或信仰的合法性。
例如:椰*教强调“唯独通过椰*苏*机*督才能得救”,认为椰*苏是唯一的救世主,其他宗教或信仰无法提供真正的救赎;伊*教认为《可*蓝*经》是安*啦(珍*主)最后的启示,末*罕*末*德是最后的先知,其他宗教的教义已被取代或扭曲;鱿*太*教认为自己是与上*蒂立约的选民,其他宗教不具备这种特殊地位。
宗教的排他性可能会导致宗教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以及社会分裂,历史上许多战争和压迫都与综教的排他性有关。
6、威慑性(强迫性)。
宗教的威慑性是通过构建超自然存在(如神、鬼、业力、轮*回、天*堂/地*狱等)的奖惩体系,形成对信徒的行为约束和对异教徒的精神威慑。
例如: 椰*教的“末*日*审*判”和“地*狱*惩*罚”概念,强调对罪的永恒惩罚;伊*教对“安*啦的意志”和“火*狱”的描绘,强化信徒对教规的遵守;佛*教的“因*果*报*应”和“轮*回”观念,将现世行为与来世命运绑定;某些急*端*宗*教组织还会通过爆*力或精神操控对信徒进行胁迫(如孔*布*主*义、封闭社区)。
宗教的威慑性还来自宗教经典和教职人员被赋予的道德行为的解释权,通过对“善与恶”“对与错”的界定,形成社会舆论和精神压力。
例如:违反教义者可能被贴上“异*端”“背信者”等标签,将面临宗教社群排斥;在宗教社群中,对个体在教规教义、饮食禁忌、服饰规范、言行举止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通过家庭或学校对儿童从小灌输综教思想,形成根深蒂固的信仰依赖和代际传承。
在政教合一的体制下(如中世纪欧洲、部分伊思兰国家),宗教被统治阶层用作巩固权力的工具,通过宗教与法律的结合,用世俗权力强制执行教规。
例如:中世纪欧洲的“异*端*审*判”和宗教战争;欧洲君主的“君权神授”理论;某些国家至今仍以教法(如沙*里*亚*法)作为刑法依据,等等。
下面发个链接,大家可以自行查看部分宗教书籍中具有排他性和威慑性的内容。
http://hijri.nongli.info/gulanjing/
《可蓝经》(2:39)(2:161—162)(8:55)(8:50)(9:29)(9:68)(9:73)(9:123)(29:54)(39:71)(40:70—72)(67:6—7)(71:26)(90:19—20)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deuteronomy_5_28.html
《申》28:1-68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numbers_4_14.html
《民》(14:11-12)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exodus_2_20.html
《出》(20:5)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isaiah_23_65.html
《以》 65:12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john_43_3.html
《约》 3:16-18、36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galatians_48_1.html
《加》1:9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revelation_66_20.html
《启》20:14-15
https://images.muzhiyun.cn/huogh/bible_online/revelation_66_21.html
《启》21:8
https://www.lingyinsi.org/detail_24_6722.html
卷二,譬喻品三
... ...
文化具有民族性,宗教并不具有民族性。天天说宗教具有民族性的人,其根本目的是想搞教族捆绑,是要给某一民族永久性的套上宗教的桎梏。
小结:
文化和宗教是人类社会中两个复杂且又相互交织的概念。
文化,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了一个社会群体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文化是社会成员通过学习和传授共享的。
宗教,通常指的是一套信仰体系,涉及到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以及与之相关的仪式、教义、道德规范和社区实践。
宗教的本质属性是对“超验的、神圣性的甚至神秘化的”超自然力的信仰,超验性、排他性和威慑性(强迫性)是宗教区别其他文化现象的本质特征。认识和把握宗教,主要是把握宗教的超验性、信仰性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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