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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数思维是以符号和数为媒介,认识、推断或预测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的一种思维形式。与形象思维不同之处在于,它在借助形象进行思维的时候总是伴随着数的变化,以象数合一的观念考察事物变化的过程和规律。 象数思维是《周易》特有的一种思维形式。它与中国古代崇尚数的观念相联系。在中国古代一些人的观念中,自然界的变化是遵照数的变化程序进行的。数的变化程序标志着事物变化的趋势和结局,人们称之为气数。因此,推测事物变化方向和趋势,则通过数的演绎来进行。《周易》以象和数相互转换的观点解释卦爻象和事物变易的过程和法则。 《易经》中既有象又有数。比如“一”、“- -”爻象,前者称“九”,后者称“六”。“☲”为经卦卦象,“䷼”为别卦卦象;五十根蓍草及揲蓍中的九、六、八、七则是数,六个爻的位置由下至上分别是初、二、三、四、五、上,也是数。揲蓍过程是以数定象。 比如需卦䷄,按照《易经》,第一爻为初九,第二爻为九二,第三爻为九三,第四爻为六四,第五爻为九五,第六爻为上六,卦象中各爻的阴或阳都是由揲蓍结果的九、六之数决定的,而且,如果九、六换成了八、七,则该爻则会由可变之爻转为不变之爻。这种以数定象,由象和数合在一起推断吉凶的思维方式,乃是象数思维的萌芽。 《易传》对《易经》之数变引起象变、象变引起对天下事物推测之变化的关系做了概括,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系辞》)。认为《易经》揲蓍形成的数的变化、阴阳之爻所在卦位的交错变化反映着天下事物的变化,因此数变的结果造成象变,而象变的结果表示着天下事物的变化。又说:“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说卦》)。认为《易经》既讲象又讲数,象和数是统一的,如奇偶之数和阴阳爻象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所谓“阳卦奇,阴卦偶”,要求人们从象数两个方面揭示事物变化的法则。《易传》称之为“极深研几”、“探赜索隐”。 历代易学家围绕象数的问题展开了争论。一派主张“有数而后有象",一派主张“有象而后有数”,但都把象和数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象、数不可偏废。他们将《周易》筮法中的象数观念加以推广,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从自然到人类社会,都有象和数两个方面,既有可感知的性质,又有数量的规定性。如明清之际的方以智说“虚空皆象数”,认为只有认识其象和数即事物的信息和度量,方能了解和控制其变化的过程。又如易学中的卦气说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划分四季寒暖之象,制定出卦气图,人们由日数的增加和象的变化可以得知寒暖和变化。北宋的刘牧则提出“象由数设”说,认为河图、洛书显示天奇地偶之数,圣人观天地之数而画八卦之象,卦象出于天地之数变的法则,非圣人任意而为。他将圣人观象解释为观天地之数,将圣人画卦说成是“画其数”。在刘牧看来,有天地奇偶之数才有五行生成之数,尔后才有八卦之象。 正因如此,所以奇偶之数及八卦之象表征着天地及一切事物的性质及变化。南宋的朱熹又依爻位的变化提出量变引起质变的理论,将这一理论用于人事,提出了防微杜渐说。 就卦象说,象乃一类事物的象征。《易传》说:“象者,像也”,以卦象为一种符号。六十四卦卦象是用以标志事物变化的符号,不过这种符号作为一种系统,又有数的规定性,成为事物的“表法”。如方以智以河图、洛书图式为宇宙的表法,以卦象符号表达事物变化的规律。这种思维方式既是逻辑的、静态的,又是辩证的、动态的,以转化的符号表达变化的过程。 象数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抽象的思维,如符号系统,与具体的思维,如取象系统,相结合的产物。它从具体中引出抽象,如圣人观象作八卦,再从抽象中认识具体,如得卦观象以判吉凶,将抽象的与具体的合而为一,成为中华思维的一大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