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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制史中的郊祀礼 | 牛敬飞:魏晋南朝郊祀配位理念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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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景初元年魏明帝以先妣配享方丘、北郊,自此主流郑学多持先妣配地之说。西晋初年晋武帝一反曹魏旧制,选择从王肃之学除去北郊先妣神位。东晋南朝郑学影响提升,诸朝遂又形成先妣配地传统。但魏晋之际产生的郊祀无配说和先妣不配北郊说也流传至南朝,)特别是魏明帝之师高堂隆提出的先妣不配北郊说,该说在南朝影响颇大并被收入《宋书·礼志》。正是在此思想背景下陈文帝一度改以祖父景皇帝配北郊。要言之,郑、王二学在郊祀细节上并非泾渭分明,南北朝郊祀制度之差异亦非南用王学、北用郑学所能概括。

关键词:郑玄;王肃;先妣配地;《宋书》


作为沟通天地之大礼,南北二郊是历代王朝申述天命的重要形式。西汉元始年间王莽在为汉家制作郊祀时提出了“先祖配天”“先妣配地”【1】的理念,以高帝配南郊,以高后配北郊。此种祭天地并享祖先的祭祀方式将皇帝敬天与尊祖的诉求完美结合,更有助于加强并彰显王朝的合法性。后世诸朝多遵循之。然而古代礼制的传承并非简单的因袭,它的发展既受到经学这一内在动力的影响,又要面对前代的礼制故事与本朝的政治需求【2】,因而各朝礼制细节又多有不同。如泰始二年(266)初晋武帝在据王肃之义去除南郊、明堂五精帝时顺便改革了北郊,“除先后配祀”。【3】与十六国北朝相比,南朝与魏晋在礼制上更具衔接性,学界对于魏晋南朝的郊祀已有不少专论【4】,但这些研究并未深入探讨郊祀的配位问题。鉴于此,笔者拟在精读史志基础上,通过分析魏晋南朝郊祀之表象,发掘其中的郊祀配位理念。

谈魏晋礼制不能不提郑玄、王肃之学。郑玄论郊祀以《周礼》为中心,同时又援引纬书五精帝、感生帝之说。《周礼·大司乐》有圆丘、方丘之祀,《礼记·祭法》言“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认为“禘”即祭昊天上帝于圆丘,配以帝喾,“郊”即祭感生帝于南郊,配以后稷;比照祭天之祀,郑玄又将祭地之祀分为方丘昆仑之祀与北郊神州之祀。【5】景初元年(237)笃信郑玄之学的魏明帝认为两汉四百余年“废无禘祀”,遂实施郊丘分立,以始祖舜帝配圆丘,以舜妃伊氏配方丘,以太祖武皇帝配天(南)郊,以武宣皇后配地(北)郊。【6】明帝此举既确定了曹魏以舜帝为始祖的神圣世系,更是向世人展示汉魏禅代就是上古尧舜禅代传说的翻版。【7】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周礼》诸经并未提及地祇之配位,郑玄除注《周礼》“神仕”时言道“祭天圜丘象北极,祭地方泽象后妃”【8】,并未对方丘、北郊之配享直接表达意见。反观汉制,王莽据《周礼》圆丘、方丘之说定南北郊,他因“阴阳之别”理解天地之判【9】,遂发展出“先祖配天”“先妣配地”之说,分别以高帝、高后配二郊。中元元年(56)光武帝下诏尊薄太后为高皇后,配食高庙、地祇。【10】自此先妣配北郊理念广为流行,魏明帝在据郑义制礼时自然也吸收了汉制,以舜妃、武宣皇后配方丘、北郊,此可视作是对郑玄郊祀学说的补充与发展。


魏晋易代后,晋武帝不满足于在礼制上因循曹魏,遂用其外祖王肃之学实现了郊丘合一并“除先后配祀”。关于泰始年间郊祀改革,《晋起居注》保留了一段重要的议礼记录:


武帝太(泰)始元年十二月,太常诸葛绪上言:“知士祭酒刘喜等议:‘帝王各尊其祖所自出。大晋礼,天郊当以宣皇帝配,地郊宣皇后配,明堂以景皇帝、文皇帝配。博士孔晁议:‘礼,王者郊天以其祖配。周公以后稷配天于南郊,以文王配五精上帝于明堂。经典无配地文。魏以先妃配,不合礼制。周配祭不及武王,礼制有断。今晋郊天宜以宣皇帝配,明堂宜以文皇帝配。’”【11】


博士孔晁宗王肃之学,他主张的周明堂不及武王、地郊无配之说,可以看做是王肃之义。【12】也正是在孔晁建议下,翌年晋武帝最终决定了北郊“除先后配祀”。与孔晁相对,祭酒刘喜既主张以宣皇后配地郊,又主张景、文二帝可同享明堂。关于明堂礼,《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其主要经学依据。郑玄认为《祭法》所说“祖文王而宗武王”就是明堂之祀,并指出“祖宗,通言尔”【13】,既文王、武王皆在明堂享配天之礼。郑玄后学所编《郑志》详细记录了郑玄对明堂礼的看法:“祭五帝于明堂,五德之帝亦食焉。又以文武配之,《祭法》‘祖文王而宗武王’,此谓合祭于明堂。”【14】据此可知,文、武二王共配明堂之说乃辨识郑学的标志之一,刘喜之论便是遵循郑学。当然,刘氏亦主张以先妣配地,联系曹魏景初之制,则知魏晋之际主郑学者确实多持先妣配地之论。可以说,泰始元年冬的这次议礼活动就是郑、王二学的直接交锋。【15】


图为郑玄(左)、王肃(右)画像


其实与郑学相比,王学不惟不重视北郊配祀,它甚至从根本上就不重视北郊别祀,即单独致祭北郊。史载魏明帝因凉州上瑞图欲行告天之礼,既已泛及五精帝,又欲告及地祇,他询问群臣:“每祀天辄以地配,今不地配耶?”【16】孙钦回应道:“周礼祀天南郊,无地配之文,大魏受禅,因汉祀天以地配,此谓正月南郊常祀也。今告灵瑞,不须以地配。”【17】或因《礼记·郊特牲》等篇未言及祀地,孙钦便认为周代南郊不以地配,他提及魏初所承汉制则透漏出一则东汉郊祀惯例,即东汉初年虽别立北郊兆,但地祇一般多因正月南郊配享昊天,简言之即东汉郊祀多采用天地合祭,很少别祀天地。【18】这一做法乃取自元始仪,元始仪有天地合祭之礼,王莽曰:“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谊也。天地位皆南乡,同席,地在东,共牢而食。”【19】孙钦综合礼经及汉制认为只有南郊常祀时地祇才得以配享,偶而告天不必以地配,其不重视北郊之祀可见一斑。此时王肃竟支持明帝之议,他言道:


 礼,有事于王父,则以王母配,不降于四时常祀而不配也。且夫五精之帝,非重于地,今奉嘉瑞以告,而地独阙,于义未通。以地配天,于义正宜。【20】


王肃此言虽是赞同祭天当以地配,但他比照王母配王父,认为“不降于四时常祀而不配”,即如同王母只在宗庙常祀时配享王父,地祇也只应在南郊常祀时配祀昊天,此点与孙钦之说并无二致。但既然“荒诞不经”的五精帝都在告祀之列,那么与天相对的地祇当然更有资格配享,这便是他赞同告天以地配的议礼逻辑。总之,通过此次议礼可发现,王肃与孙钦类似,不论是因礼经“无地配之文”还是参照元始仪的合祭礼,他认为“孔子言兆圆丘于南郊,南郊即圆丘,圆丘即南郊也”,“祭天而地配”【21】,即支持郊祀时于南郊合祭天地,以地祇配天神。【22】地祇既已配祀南郊,则似无必要别祀之,北郊在郊祀体系内的地位自然会下降,这与出于尊《周礼》强调天(圆丘)、地(方丘)并立的郑学是有一定差别的。【23】至此,笔者斗胆推测:史籍中几乎无西晋别祀北郊之记录,当与用王肃之义只重合祭天地于南郊有关。与此相对,司马氏南渡后不久,晋明帝即于太宁三年(325)诏立北郊,咸和八年(333)建成北郊后,康帝又在建元元年(343)亲祀北郊。【24】这些可能与郑学逐渐抬头有关,毕竟元帝时已立郑氏《礼记》《周礼》于官学。【25】

东晋北郊坛位于建康东北,刘宋时因地势局促且多有水患而数次迁移。关于北郊配位,宋少帝甫即位便以武敬皇后配北郊,后来南齐因袭晋宋以“高皇帝配南郊,高昭皇后配北郊”【26】,梁武帝南郊以皇考太祖文帝配,北郊以皇妣献后配,陈武帝亦以考妣分别配南北郊。【27】再看南朝郊祀方式,永初元年(420)刘裕遣皇太子拜告南、北郊,元嘉三年(426)文帝因征谢晦而“币告二郊”。【28】二郊别祀,此见刘宋延续了东晋对北郊的重视态度。不惟如此,南齐高帝、武帝、陈朝武帝、文帝、宣帝皆曾亲祀北郊,其中陈文帝更是三度致祭北郊。【29】虽然东晋南朝以先妣配北郊的形式可上溯到汉魏,但与汉魏相比,它们可以说真正做到了南、北二郊并重,这离不开既赞同先妣配祀又强调南北郊并立的郑玄之学。可以说正是在郑学的引导下,东晋南朝北郊之祀的地位才日益稳固、提升。然而,发生在陈朝天嘉(560-566)年间的一次郊祀变动提示研究者,除作为主流的郑学外,东晋南朝关于郊祀配位设计应该还有其他声音。《隋书·礼仪志》载:


明年(陈武帝永定二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北郊)以皇妣昭后配……及文帝天嘉中,南郊改以高祖配,北郊以德皇帝配天。【30】


首先要指出,此段文字有两处错误。一是陈朝无“德皇帝”。陈武帝尊其父为景皇帝,此点清人洪颐煊已指出。【31】其实《隋书》本身亦有陈朝“景皇帝”相关记录,如其《音乐志》记陈氏七庙有“皇祖景皇帝神室奏《景德凯容舞》辞”。【32】故上文中“德皇帝”皆应改为“景皇帝”。其二,段末“北郊以德皇帝配天”衍一“天”字,南郊祭天、北郊祭地为定制,自古未闻于北郊祭天者。《通典》记陈朝北郊亦只言“及文帝天嘉中,改以德皇帝配”【33】,而不言“配天”。【34】


图为陈文帝像


既然东晋南朝一向是以祖考配天、先妣配地,那么何以陈文帝(陈蒨)一改此传统,而以祖父景皇帝配北郊呢?陈燕梅认为陈文帝以祖父配北郊、以叔父高祖配南郊,显示了天尊地卑。【35】其说不类,祖父卑于父之说不见于任何经典。陈文帝因皇侄身份入纂帝位,其改以高祖武帝配南郊,应是出于感恩。循常理此时北郊应以高祖皇后配,可当时高祖皇后章氏仍健在,无法配享北郊。章氏在命陈蒨即位令中强调陈蒨“体自景皇”【36】,故文帝虽以高祖代替景皇帝配食南郊,但仍以祖父景皇帝配北郊,以此为折中调和。然以男性祖先配地,毕竟有违南朝故事和主流郑学之义。无独有偶,大约同时在北周郊祀制度中圆丘、方丘配神皆为炎帝神农,南北二郊配神皆为始祖献侯莫那。【37】笔者曾指出这可能与北朝皇帝重《孝经》进而援用纬书《孝经钩命决》相关【38】,《钩命决》言“郊祀后稷,以配天地”,“后稷为天地主”【39】,故北周以男性祖先配地祇,此风为隋唐所继承。《钩命决》当然可以是南北朝共享的思想资源。但与北朝单纯崇汉学的制礼风格不同,东晋南朝制礼时更注重通过议礼活动来解决礼仪实践中的问题,各种礼学观念颇有交锋。故下面尝试从东晋南朝礼学的“内在理路”去理解天嘉改礼一事。


(一)魏晋南朝的郊祀无配说

唐人王泾在《大唐郊祀录》中为本朝以太祖配地祇做了有力辩护,他历数两汉魏晋北郊故事,指出西汉前期是“以太祖兼配天地”,以先妣配北郊系王莽发明,后世承之。更重要的是,他还提到:“先儒袁准、陈舒、徐乾议,皆以天地至尊无配。”【40】袁准为魏晋之际博学名士,其学术影响力颇大。【41】陈舒为东晋前期太常博士【42】,徐乾为东晋后期太常博士【43】,二人皆是官学代表。由此可知魏晋礼学中一直流传有郊祀无配的说法。关于此说产生的原因,除一句“天地至尊无配”外,笔者又从袁准留下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一丝线索。《袁子正论》驳视明堂为太庙时言道:


夫宗庙鬼神之居,祭天而于人鬼之室,非其处也。夫明堂法天之宫,非鬼神常处。【44】


袁准认为宗庙奉祀帝王祖考,明堂乃祭天之处,两者功能有别,不能混同;循此理,南北二郊乃祭天地之处,帝王祖考自有享祀之所,故无需配食二郊。


除东晋陈舒、徐乾传承袁氏之说外,郊祀无配说在南朝亦有所反映。南齐建元元年(479)高帝即位之初,朝臣针对南郊、明堂有无配享展开过讨论,时任右仆射的礼学名臣王俭言道:


至于郊配之重,事由王迹,是故杜林议云“汉业特起,不因缘尧,宜以高帝配天”……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以武皇帝配天,文皇帝配上帝,然则黄初中南郊明堂,皆无配也……来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宜以共日,还祭明堂。又用次辛,飨祀北郊。而并无配。【45】


由上文可知王俭并不坚持元始仪以来祖妣配郊祀之传统,他以曹魏初年郊祀、明堂无配享为依据,并最终建议本朝郊祀、明堂也可无配,此意见被齐高帝接受施行。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黄初二年(221)曹魏洛阳宗庙尚未建成,迟至黄初四年文帝才特立武皇帝庙,尊曹操为“太祖”【46】,即黄初二年南郊之祀是无祖可配。这便引出一个事关郊祀有无配位的结构性问题,即按理历朝应在宗庙确立“太祖”之后以“太祖”配天,可新王朝伊始“太祖”或未定,故郊祀只得无配。从这一角度讲,曹魏并不是典型,因为毕竟武帝曹操早已因大功德受封为魏王,乃曹魏“始封之君”,在文帝君臣心中已是“太祖”,只不过因宗庙未建成才导致黄初二年的郊祀无配。同理,西晋初年更是早已确定了二祖一宗,南郊以高祖宣帝配。汉代以降首次开国郊祀无祖可配现象发生在刘宋,宋武帝永初年间曾两次郊祀,但至永初三年(422)少帝即位才以“武皇帝配南郊,武敬皇后配北郊。”【47】宋齐禅代后新帝萧道成同样也面临郊祀无祖可配的窘状,故才有王俭之论。【48】或许可以说,魏晋以来新王朝初期因“太祖”未定而导致的郊祀无配现象,就是袁准等人郊祀无配说产生并传播的外在动力。


(二)从《宋书·礼志》看先妣不配北郊说

郊祀无配说之所以未占主流,主要是与经典抵牾,《孝经》言“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明确表示当以祖考配郊祀、明堂。连袁准论明堂时也不得不承认“可以祭天而以其祖配之,配其父于天位可也”。【49】真正无经典依据的,确如晋初孔晁所说,是北郊配位。其实早在魏明帝以武宣皇后配北郊时,郑学内部就有人提出了反对,帝师高堂隆上表云:


古来娥英姜姒,盛德之妃,未有配食于郊者也。汉文初祭地祇于渭阳,以高帝配。孝武立后土于汾阴,亦以高帝配。唯王莽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至以高后配地,自此始也。臣谓宜依古典,以武皇配天地也。【50】


这里首先要指出的是,汉文帝是在渭阳五帝庙合祀天地时才配以高帝【51】,并非专门以高帝配地祇,故马端临言“孝文时无祭地祇于渭阳事”【52】;其次,汉武帝祀后土时已视其为女性神【53】,《史》《汉》亦不见汉武以高帝配后土事。【54】但无论如何,高堂隆通过简单列举(实为曲解)西汉故事,指出先妣配地乃王莽创作,不足为法,这显得颇有说服力,此说或影响到了同时代稍后的王学。此奏虽未被明帝采纳,但却成为后世先妣不配北郊说的源头。


刘宋初年虽以武敬皇后配北郊,可议礼时仍有人说“地祇之配”是“礼无明文”。【55】《宋书•礼志》卷三大体由郊祀、明堂、封禅、宗庙四部分构成,其北郊部分写道:


 汉文帝初祭地祇于渭阳,以高帝配,武帝立后土社祠于汾阴,亦以高帝配。汉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则未以后配地也。王莽作相,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至祭后土,以高后配,自此始也。【56】


此段由高堂隆表文改编而成,也是前述《大唐郊祀录》中两汉北郊故事的史源。承高堂隆之义,宋志作者在书写时也透露出了对先妣配地的质疑,一句“汉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则未以后配地也”,表明汉家制度最初不是以先妣配地;“以高后配,自此始也”,与高堂隆一样,宋志也将王莽视为先妣配北郊的始作俑者。这似乎是在告诫后人莽制不足效仿。通观该志郊祀部分,更可见其笔法。如其述汉魏禅代事毕,加按语曰:“未有祖配之事”【57】。接着记曹魏郊祀,黄初年间“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自后以为常”【58】,祭南郊以一牲,此暗示南郊无配位;太和元年(227)明帝刚即位便“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59】史臣言:“是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60】其实就是想告诉读者文帝时郊祀无配,明帝后来才补上配位,这与南齐初年王俭议礼的思路类似。该志记孙吴郊祀时重点描述了孙权拒绝于江南行郊祀之事,其后引刘宋史臣何承天语:


案权建号继天,而郊享有阙,固非也。末年虽一南郊,而遂无北郊之礼。环氏《吴纪》:‘权思崇严父配天之义,追上父坚尊号为吴始祖。’如此说,则权末年所郊,坚配天也。权卒后,三嗣主终吴世不郊祀,则权不享配帝之礼矣。【61】


何氏前两句评论还与志文相关,但后来重心便转向探讨孙吴郊祀以何帝配享。可见《宋书•礼志》卷三作者与曾主修《宋书》的何承天都比较关注郊祀配食这一细节。此外,述及东晋元帝始立郊祀,该志所加按语为:“按元帝绍命中兴,依汉氏故事,宜享明堂宗祀之礼。江左不立明堂,故阙焉。”【62】在郊祀志文后评论皇帝是否应配享明堂,似欠妥帖,但这恰能反应史臣关注祭祀配食之思维模式。综上可以判定,配位如何已成为《宋书·礼志》郊祀部分的写作线索之一。


图为《宋书·礼志》书影


至此,再看该志所述东晋立北郊事:“(咸和八年)始以宣穆张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晋旧也。”【63】其笔法与高堂隆追述汉制类似,在表明以先妣配地非晋代旧制的同时,也委婉暗示了先妣配地并非必须遵守之规则。需要指出的是,宋志以上按语(包括改编高堂隆之说评判汉家郊配之言)除晋元帝当配祀明堂一句有“按”字,其余多是隐性按语,已与志文融为一体。


最后,再联系刘宋初年议礼时地祇之配“礼无明文”的说法,可知北郊配位曾是当时议题之一,而《宋书·礼志》在记述前朝郊祀时以按语的方式有效地质疑了先妣配地的合理性,只不过限于史书体例(其实围绕同一议题频出按语的做法已经超出了一般史志的写作模式),史臣未做出更为直接的主观判断。刘宋元嘉中始命何承天修国史,“其所撰志,唯《天文》,《律历》,自此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64】,即刘宋以前诸朝礼志最初由山谦之编写。萧齐时沈约续修《宋书》,其献书表言道“所撰诸志,须成续上”【65】,是知沈约曾补修《宋书》诸志。【66】至此可大体判断,上文提及的宋志按语不是出自山谦之之手,便是沈约所加。


经过一番梳理可知:虽然东晋南朝官方循汉魏故事、按郑玄之学着力建设郊祀并以先妣配地,但前有高堂隆、孔晁之言,后有《宋书•礼志》之作,从魏晋到南朝,知识界仍有人在不断质疑着先妣配北郊制度。连方士陶弘景也感叹:“历代皆取其先妣母后配飨地祇,以为神理宜然,硕学通儒,咸所不悟。”【67】


综上所述,在魏晋郊祀礼制发生巨大变革之际,在郑学与王学激烈博弈之时,袁准提出了郊祀无配说,高堂隆发明了先妣不配北郊说。此两说在东晋南朝均有余音回响【68】,后者直接被《宋书·礼志》所继承、发扬【69】,对当时流行的先妣配地说形成了较大挑战。正是在此思想背景下,陈文帝才能从容改变东晋南朝惯例,以祖父景皇帝配北郊。

其实陈朝以景皇帝配北郊的时间并不长,史载“废帝光大(567-568)中,又以昭后配北郊”【70】,与此同时景皇帝亦当重返南郊配位【71】,陈朝郊祀配位设计又回到了遵从郑玄经义的南朝故事上。


关于南北朝郊祀制度,长久以来学界流行着南朝用王肃说、北朝尊郑玄说的看法。【72】然而以杨天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不断提示我们,郑玄三礼之学已在东晋立于官学,南朝亦以宗郑学为主。【73】那么东晋南朝的礼学与现实礼制何以会如此脱节?若仅将郊丘是否分立作为辨别郑、王两家的标志,确实会得出南北朝分用郑、王之学的结论。但郊祀是一套囊括天地诸神的复杂的祭祀体系。从祭祀对象上讲,郊祀坛场有主神、配享、从祀三种神位;从祭祀方式上讲,如王莽元始仪所示,它既包括天地别祀,也有天地合祭。郑、王二学也有关于这两方面的论述。因此判断一朝郊祀制度用郑学还是用王学,就不应该仅停留在比较郊坛数量上。通过分析魏晋郊祀,可知郑玄虽未言及地祇配位,但自魏明帝景初礼开始,主郑学者多赞同先妣配地,与之相对主王学者多反对先妣配地。不仅如此,郑学因尊《周礼》圆丘、方丘并立之说更强调天、地别祀,而王肃更赞同常祀应天地合祭、以地配天,似有天尊地卑之义。【74】据此再审视东晋南朝的郊祀,可以说:东晋南朝北郊地位的提升以及先妣配地传统的形成,它们的思想动力主要来自郑学。


然而,天嘉年间陈文帝以祖父配北郊的做法又提示研究者,东晋南朝除占主导地位的郑学外,仍有其他不同的礼学观点,比如郊祀无配说及影响颇大的先妣不配北郊说。这两种异见的源头都在魏晋之际。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皆超出了当时流行的郑、王两大学派范围。袁准的郊祀无配说虽接近反对先妣配地的王学,但更为激进;高堂隆虽是郑学的骨干成员,但他发明的先妣不配北郊说竟与主流郑学相左。这两种观念后来随司马氏南渡汇入到东晋南朝的礼学知识中,成为诸朝建设南北郊的思想资源。特别是先妣不配北郊说,它被《宋书·礼志》改编吸收,自此先妣配北郊之制打上了王莽发明的烙印,容易招致诟病。


隋唐一统天下后,延续了北周以祖考配北郊的传统。《大唐郊祀录》在为此制辩护时,既引用了周隋郊祀的经典依据,即《孝经钩命决》所言“后稷为天地主”,又照搬了《宋书·礼志》罗列的两汉故事,甚至还收录了较早反对莽制的高堂隆之言,即“古来娥英、姜姒,盛德之妃,未有配食于郊之礼”。【75】至此,原本有殊途同归倾向的南北礼学思想终于合流了。



注释:


【1】《汉书》卷二十五下《郊祀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266页。

【2】如金子修一指出贞观十七年唐太宗亲郊就是为了确立李治的皇太子地位。参见〔日〕金子修一著,肖圣中等译:《古代中国与皇帝祭祀》,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73-179页。

【3】《宋书》卷十六《礼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23页。

【4】参见杨英:《魏晋郊祀和祭祖礼考》,《北大史学》第9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徐迎花:《汉魏至南北朝时期郊祀制度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78-205页;张鹤泉:《两晋郊祀礼试探》,《古代文明》2014年第1期;闫宁:《古代礼学礼制文献研究从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11-127页。

【5】《礼记正义》卷四十六,《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第1587页;《周礼注疏》卷二十,《十三经注疏》,第777页。

【6】《宋书》卷16《礼志三》,第420页。

【7】参见朱子彦:《汉魏禅代与三国政治》,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3年,第56-60页。

【8】《周礼注疏》卷二十七,《十三经注疏》,第827页。

【9】《汉书》卷二十五下《郊祀志下》,第1266页。

【10】《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3页。

【11】《太平御览》卷五二七《礼仪部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394页。徐昌盛认为诸葛绪所言“大晋礼”就是指荀顗所修《新礼》,并认为此议最终选择了从曹魏故事,所谓《新礼》未受时人重视。其解读颇多曲折,与史实亦不符。参见氏著:《从“制度创新”到“意先仪范”:论西晋<新礼>的制定与修订》,《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8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08页。

【12】参见叶国良、夏长朴、李隆献:《经学通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6年,第267页;小岛毅认为东晋以宣帝夫妻配南北二郊是从王肃之学,其说不妥。参见〔日〕小岛毅:《郊祀制度の変遷》,《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108册,东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89年,第132页。

【13】《礼记正义》卷四十六,《十三经注疏》,第1587页。

【14】《礼记正义》卷四十六,《十三经注疏》,第1587页。

【15】持郑学者对泰始二年礼采用王学相当不满,其后泰始四年、七年中原水患,有人指出这是“简宗庙、废祭祀之罚”,其中就有“省先后配地之礼”。参见《宋书》卷三十三《五行志四》,第951页。

【16】[唐] 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五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537页。

【17】《通典》卷五十五,第1537页。

【18】牛敬飞:《东汉郊祀新论》,《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2期。

【19】《汉书》卷二十五下《郊祀志下》,第1266页。

【20】《通典》卷五十五,第1537页。

【21】《旧唐书》卷二十一《礼仪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833页。

【22】东晋顾和言:“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时高堂隆等以为礼祭天不以地配,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据此或可推断,王肃之义可能受到东汉及曹魏初年郊祀常祀以地配天制度的影响,郑学代表高堂隆则因尊《周礼》支持郊祀常祀应南北二郊别祀。参见《晋书》卷十九《礼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85页。

【23】参见〔日〕古桥纪宏著,〔日〕乔秀岩删要:《魏晋礼制与经学》,《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2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58页。

【24】《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4页。

【25】参见张帅:《南北朝三礼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第43页。

【26】《南史》卷四《齐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8页。

【27】《隋书》卷六《礼仪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08页、第111页。

【28】《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6页。

【29】参见〔日〕金子修一:《古代中国与皇帝祭祀》,第118-120页。

【30】《隋书》卷六《礼仪志一》,第111页。

【31】[清] 洪颐煊:《诸史考异》卷十三,光绪十五年广雅书局刻本,第3页A。

【32】《隋书》卷十三《音乐志上》,第307页。

【33】《通典》卷四十五,第1260页。

【34】《册府元龟》引《隋书》亦不言“配天”。参见《册府元龟》卷五七九,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950页。

【35】陈燕梅:《从历史源流观察六朝官方祭典中的吉礼祭祀议论以及实际情况》,博士学位论文,(台湾)清华大学,2013年,第71页。

【36】《陈书》卷三《世祖纪》,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6页。

【37】《隋书》卷六《礼仪志一》,第116页。

【38】牛敬飞:《论魏晋南北朝北郊神位之演变》,《学术月刊》2017年第1期,第163页。

【39】〔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004页。《钩命决》此说或许是某些汉儒在构想周代郊祀时察觉到后稷虽可配天,可后稷元妃无闻,无以配地,故又以后稷配地,此说在当时影响不大。

【40】[唐]王泾:《大唐郊祀录》卷八,《续修四库全书》,第82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23页。

【41】参见《三国志》卷十一《魏书十一·袁涣传》裴注,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36页;徐婷婷:《陈郡袁氏家学门风述论》,《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33-36页。

【42】东晋前期陈舒曾参与议定追封温峤诸妻之议,参见《晋书》卷二十《礼志中》,第644页。

【43】《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53页。

【44】《毛诗正义》卷十六-五,《十三经注疏》,第524页。

【45】《南齐书》卷九《礼志上》,第118-120页。

【46】《三国志》卷二《魏书二·文帝纪》裴注,第83页。

【47】《宋书》卷四《少帝纪》,第63页。

【48】梁武帝或因不满开国郊祀无配位,故尊其父为太祖以配南郊,以其母德后配北郊。参见《隋书》卷六《礼仪志一》,第108页。

【49】《毛诗正义》卷十六-五,《十三经注疏》,第524页。

【50】《通典》卷四十五《礼五》,第1258页。

【51】《汉书》卷二十五下《郊祀志下》,第1264页。

【52】[元]马端临撰,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卷七十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342页。

【53】武帝时《郊祀歌》有“后土富媪,昭明三光”之辞。参见《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第1054页;向晋卫、穆葳:《秦汉时期的后土崇拜———兼论汾阴后土祠的建置背景》,《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1期,第17页。

【54】汉武帝在泰山明堂曾“祠太一、五帝于明堂上坐,令高皇帝祠坐对之。祠后土于下房,以二十太牢。”高堂隆或据此认为武帝以高帝配后土。参见《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401页。

【55】《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32页。

【56】《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32页。

【57】《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19页。

【58】《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0页。

【59】《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0页。

【60】《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0页。

【61】《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1页。

【62】《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4页。

【63】《宋书》卷十六《礼志三》,第424页。

【64】《宋书》卷一百《自序》,第2467页。

【65】《宋书》卷一百《自序》,第2468页。

【66】参见李翰、石维娜:《沈约前后刘宋史著及<宋书>撰成考述》,《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87页。

【67】《南史》卷七十六《陶弘景传》,第1898页。

【68】后世学者仍有人提出天地至尊无配,如郝经言“天神则在圜丘,地示则在方丘,人鬼则在宗庙,亦非以祖妣分配天地也。”参见[元]郝经:《续后汉书》卷八十七,《二十五别史》,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第1680页。

【69】唐人张说认为:“以皇后配地祇,非古之制也。”元人方回直言:“先妣配地,古经文并无所见。莽谀元后为之。”参见《旧唐书》卷二十三《礼仪志三》,第893页;[宋]魏了翁撰,[元]方回续:《古今考》卷十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53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29页。

【70】《隋书》卷六《礼仪志一》,第112页。

【71】据南、北郊天地阴阳相对之义,废帝时的北郊配位变动应关涉南郊,若不改南郊配享,则会出现南郊以高祖武帝配、北郊以高祖之母昭后配的窘状。

【72】近期已有学者从不同角度开始反思此成说。参见〔日〕古桥纪宏著,〔日〕乔秀岩删要:《魏晋礼制与经学》,《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2辑,第260-261页;牛敬飞:《经学与礼制的互动:论五精帝在魏晋南朝郊祀、明堂之发展》,《文史》2017年第4期,第137页。

【73】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5-62页;华喆:《礼是郑学:汉唐间经典诠释变迁史论稿》,北京,三联书店,2018年,第274页;邹远志:《论两晋礼学对郑王之学的择从及其学术史意义》,《古代文明》2018年第1期,第98-99页。

【74】李振兴、史应勇在辨析郑、王之义上贡献尤多,但未体察此点。参见李振兴:《王肃之经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史应勇:《郑玄通学及郑王之争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7年。

【75】[唐] 王泾:《大唐郊祀录》卷八,《续修四库全书》,第821册,第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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